东南亚国家通常指缅甸、泰国、柬埔寨、老挝、越南、菲律宾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文莱、印度尼西亚和东帝汶十一国。除东帝汶之外,其余十国都是东盟成员国,同时也是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,RCEP)的成员国。2024 年前三季度,中国对东盟的进出口总额达到 5.09 万亿元,同比增长 9.4%。2024 年前 10 个月,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高达 5.67 万亿元,顺差 1.05 万亿元。东盟连续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,中国也连续多年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。
东南亚国家是中国企业在海外申请商标的重要地域。根据某数据统计,2024 年,有一批中国企业的商标在泰国被抢注,截至 7 月,共涉及全国 15 省市的约 164 家企业。其中,“wi*****e company limited” 企业从 2023 年 11 月开始,持续在泰国抢注国内企业的商标,疑似抢注商标共有 162 件,申请注册类别集中在第 11、09、07、03 类的家电产品、科学仪器、机械工具、化妆品等相关商品,被抢注的企业类型主要是我国跨境电商企业。泰国每年商标申请量超过一万件,中国企业的占比超过三千件。
01 东南亚商标注册特点
越南:
汉字商标限制:纯汉字商标无法在越南进行注册申请,因为中文在越南的审查员手册中,无法被视为纯图形且不属于罗马字符组成,所以无法被识别。
注册项目限制:注册项目限 6 项,多于 6 项需支付加项费。
公告异议特殊:可在商标公告后到核准注册前任意时间提交异议申请。
泰国:
电子烟限制:电子烟及相关产品不允许注册。
审查标准严格:对于中文商标断章取义屡见不鲜,而且不允许主动放弃专用权,要求放弃专用权需要单独缴费。
注册项目限制:注册项目限 5 项,多于 5 项需支付加项费。
实际使用要求:注册后的商标如果连续 3 年未在泰国使用,可能面临撤销风险。
马来西亚:
异议答辩要求:如果商标被提出异议,必需进行合理的答辩,如果不答辩,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将默认申请人放弃商标注册申请。
使用宣誓要求: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后第 3、5、10、15 年需要宣誓。
菲律宾:
公告期限特殊:公告日起 30 天为异议期,但经第三方申请可以延长公告期限,每次 30 天,最长可达 120 天。
使用宣誓要求:菲律宾商标注册后第 3、5、10、15 年需要宣誓。
新加坡:
汉语商标审查:新加坡是汉语国家,把汉语作为文字商标审核,无含义的汉语商标审查速度比较正常,如果汉语商标有含义,审查速度则相对比较慢。
使用要求:新加坡商标如果连续五年不使用,就有可能面临被第三方撤销的风险。
印度尼西亚:
异议期:公告之日起 2 个月为异议期,任何利益相关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对被公告商标提出异议。
使用要求:印尼商标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。
02 东南亚商标抢注原因
企业自身原因:
商标保护意识淡薄:部分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时,过于关注产品销售和市场份额,忽视了商标的提前布局和保护,给抢注者可乘之机。
品牌国际化战略缺失:一些企业没有制定完善的品牌国际化战略,对东南亚市场的商标注册和保护重视不够,缺乏长远的规划和布局。
外部环境原因:
利益驱动:东南亚国家经济发展迅速,市场潜力巨大,一些抢注者看到中国企业品牌在当地的发展前景,企图通过抢注商标获取经济利益,如向企业索要高额转让费或授权费等。
法律制度差异:东南亚各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不尽相同,部分国家在商标注册和审查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规范之处,使得抢注者有机可乘。而且各国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和保护力度也存在差异,增加了中国企业维权的难度。
信息不对称:中国企业对东南亚国家的商标注册信息获取渠道有限,难以及时了解商标抢注情况。而抢注者则可以利用当地的资源和信息优势,抢先注册中国企业的商标。
03 东南亚商标预防措施
提前布局商标注册:树立 “商标先于市场” 的理念,在产品进入东南亚市场之前,甚至在策划阶段,就启动商标申请工作。除了在主营领域进行商标注册外,还应适当扩大保护范围,考虑在相关类别和潜在业务拓展领域进行注册。
规范商标使用并保留证据:企业要规范使用商标标识,避免 “使用但未注册” 或 “注册但未使用” 的情况。在日常经营中,注意保留商标使用证据,如销售合同、发票、广告宣传材料、产品包装等,以便在需要维权时能够证明商标的在先使用和知名度。
建立商标监测机制:利用国内优质的代理机构、数据软件等资源,对东南亚国家的商标申请情况进行实时监测,及时发现近似商标或潜在的抢注风险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,迅速采取措施。
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:与东南亚国家的经销商、代理商等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,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商标权利归属和使用规范,约束对方不得抢注商标,并鼓励他们及时反馈市场上的商标侵权或抢注信息。
04 东南亚商标应对措施
协商解决:如果发现商标被抢注,企业可首先尝试与抢注者进行协商,通过友好谈判,了解抢注者的意图和诉求,争取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商标或达成和解协议,避免陷入漫长的法律纠纷。在协商过程中,要保持冷静和理性,尽量争取对企业有利的结果。
法律维权:
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:若抢注商标处于公告期内,企业应及时根据东南亚各国的商标法规定,向当地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,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,如商标在中国和(或)海外第三国的在先使用和注册、商标的独创性和知名度等。若商标已被注册成功,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可向当地商标委员会或法院申请撤销商标注册,如以三年内没有在其注册商品上善意使用该商标等理由申请撤销。
侵权诉讼:如果抢注者使用了抢注的商标,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,企业可在当地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,要求抢注者停止侵权行为、赔偿损失等。在诉讼过程中,要充分收集和准备证据,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,提高诉讼成功率。
借助外部力量:
寻求政府和行业协会支持:向中国政府相关部门、驻外使领馆、行业协会等反映情况,寻求帮助和指导。政府部门可能会通过外交途径或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,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协助;行业协会可以组织企业共同应对商标抢注问题,形成维权合力。
聘请当地专业机构:聘请当地的专业律师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,他们熟悉当地的法律制度、司法程序和商业环境,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准确、有效的法律建议和维权策略,提高维权的成功率。
05 易洋千企 建议
随着中国企业“大航海时代”的到来,在“一带一路”战略政策利好前提下。企业出海,商标先行。在商标依申请注册而获权的主流背景下,提前进行布局商标,可有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。东南亚国家商标保护制度各有特点,企业提前规划好布局策略,可以尽量降低本区域的商标风险,下一步,就可以集中精力研究下一个出海新市场啦。